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规划、设计的变更不仅意味着可能需要进行规划报批、施工图图审、工程价款调整,还需要按相关规定通知购房人或进行公示;而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因引起众多购房者的关注而使看似简单的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变得复杂。本文特对规划与工程设计相关问题作简要介绍,旨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规划调整过程中需重点关注的核心问题进行分析,并对相应风控要点进行梳理。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挑战,在全球FDI(外商直接投资)大幅下降的情况下,我国仍然实现了逆势增长。去年,笔者团队服务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所涉纠纷在管辖权异议二审阶段被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属于涉外案件由中院审理,令笔者大感意外,故本文将以此为引,就如何界定涉外商事案件、国内商事案件与涉外商事案件级别管辖的差异、当事人一方为外商独资企业的案件,是否属于涉外案件,获得中院“无门槛亿元优惠券”是否师出有名等问题进行探讨。
房地产存在多种融资形式,包括拿地保证金融资、股权SPV融资、拿地后的前期融资、开发贷融资,到项目工程款支付的ABS融资,总部层面的债券融资等,各种资金通过各种途径流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众多融资渠道中,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最常见的融资渠道。因此,本文主要研究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法律解读和风险防控问题。
在新冠疫情等不确定因素的持续反复影响下,客户观望情绪较浓,长沙商品房市场近期整体上热度降低。据湖南中原研究院发布的长沙楼市3月第3周(03.20-03.26)的数据周报显示,2022年3月第4周,长沙市内五区一手住宅成交827套,成交面积11.30万㎡,环比分别下滑27%、26%。
诚信原则是《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皆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在审判活动中以明示或默示方式放弃抗辩权后反悔,并以同样的事实与理由再次进行抗辩的行为,从理论上来说违反了诚信原则,其将被视为已经放弃抗辩权。本文意在研究实务中对当事人放弃抗辩权后再次以同样事实提出抗辩时法院的认定情况。本文将大数据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展示法律信息大数据检索下所反映的关于本题研究内容的大方向与大趋势。
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完善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内容,调整了所引用民事诉讼法的条文序号和司法解释自身的条文顺序,并于2022年4月1日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自4月10日起施行。现推送上述决定和新旧《民诉法司法解释》对照表,以供各位同仁参考。
2022年3月31日,湖南高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有关情况。纪要明确,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无该纪要第七条(醉酒驾驶机动车十二种情形不得适用缓刑)情形的,且认罪悔罪,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发布,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解释》共29条,根据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作出了细化规定。
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我国现行公司法于1993年制定,1999年、2004年对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200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2013年、2018年又对公司资本制度相关问题作了两次重要修改。笔者仅从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共性与区别的角度,管中窥豹,略有所得,愿与读者朋友共享。
为正确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持续发展,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下称《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规定》制定的背景、原则及主要内容如下(转自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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