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2025年3月27日,福建省率先发布《福建省公共数据运营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完成了公共数据资源市场化配置从登记管理、服务供给到定价收费的政策闭环。这一地方性规范的出台,是对《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的具体实践,为全国公共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提供了区域性范本。随着各地配套细则的加速出台,公共数据交易将从制度探索转向规模化实践,数据商参与公共数据采购的商业前景日趋明晰。
不同于传统生产要素,公共数据具有权属多元性、价值动态性、使用场景延展性等特征,使得其交易呈现出三重维度的复杂性:其一,数据来源于多方主体并涉及多级流转及转授权,需穿透验证采集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否则将引起合规风险;其二,定价机制受政策导向与成本核算双重影响,跨区域采购面临计价规则冲突与隐性成本激增风险;其三,数据使用场景与衍生权益受制于原始授权条款,超范围使用可能触发行政监管与民事侵权责任。本文立足现行立法框架,从标的、价格、权属三个维度系统性解析公共数据采购中的法律风险,并提出可操作的应对策略,以期为数据商构建风险防控体系提供法律指引。
一、
标的风险:如何审查公共数据来源合法?
二、
价格风险:如何控制公共数据购买成本?
三、
权属风险:如何厘定数据权利边界?
结 语
当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度虽已迈入体系化建设阶段,但政策供给的滞后性与实践场景的复杂性仍形成显著张力。从《福建省公共数据运营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落地经验可见,跨区域授权规则冲突、动态定价机制适配、衍生数据权属界定等核心问题仍需通过个案探索积累规则共识。此种制度与实践的并行期,既为数据商提供了参与规则塑造的窗口,亦暗含合规成本失控、权利边界模糊等法律风险。故在数据交易环境尚不规范的初期,数据商宜尽早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在合规保障和质量认证上进行风险防控。从而保障公共数据的依法依规使用,最终实现企业商业价值与法律安全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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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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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注于数据与高新技术领域、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国际酒店领域。现任湖南省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内容分析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网络空间治理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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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团队重大疑难案件主要办案力量,专注于数据与高新技术、知识产权、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现任长沙市律师协会网络与信息技术专委会主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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