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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蕾 守护未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潘柳的故事

作者:超级管理员 时间:2022-08-01 浏览:869

湘潭日报记者 刘建强

“校园法庭现在开庭……”已是晚上9点多,在湖南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内,一个圆圆脸的女孩,正指挥着一些年轻人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受害者和被告人等角色。

“她就是潘柳。”市律师协会会长王莹指着“圆圆脸”介绍,最近,她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和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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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练间隙,潘柳过来跟我们解释,这是审判一起校园暴力案件的模拟法庭,下个学期就将走进学校,“到时候,这些角色都将由学生来扮演。”为了做到真实、易懂和有趣,并适应一节课的时间,每个细节、每一句话他们都要反复推敲。


助离异家庭孩子找到爱


“这孩子已经不回家了,如果放任下去肯定出问题。”2020年,作为市关工委宣讲团成员的潘柳接到志愿者反映,未成年人小强需要法律帮扶。

小强的父母离异后各自再婚,他跟父亲生活,当时未满16岁,却经常逃学,跟社会人员混在一起。为了让小强重回教室,志愿者一直做他的工作,但效果不佳;给他母亲打电话,她很为难,因为孩子的监护权属于父亲;而孩子的父亲说,自己也没办法,管不住。“能否用法律方式,帮助小强回到安定的生活环境?”市关工委的老领导寄希望于潘柳律师。

潘柳与小强的母亲联系,发现她虽然已经移居深圳且有了新家庭,但还是很在乎这个儿子。考虑到让她回来不现实,潘柳建议她争取孩子的监护权。但小强父亲并不想放弃孩子,很不配合律师。潘柳提供法律援助,以小强母亲名义起诉到法院。经律师与法官积极调解,最终成功将孩子的监护权转给母亲。

小强随母亲去了深圳,找到了生活的动力与目标,学习也有了很大进步,这件事让潘柳感到很欣慰。


拯救家庭暴力下的妇女儿童


2021年端午节前夕,金州律所走进来一位泪流不止的女士。在潘柳律师的安慰下,她哽咽着说出了自己的遭遇。

“我姓张,与李某结婚三年了,”张女士说,从结婚起,丈夫就经常无缘无故殴打她,过后又保证不会再犯。现在小孩1岁了,丈夫还是打她,只要她回娘家或者说离婚,丈夫就威胁要杀死孩子和她娘家人。为了逃避,她已经在外躲藏多日,但李某发来视频,掐着孩子的脖子威胁,这让她很担心和害怕。

望着深陷无奈和绝望之中的张女士,潘柳涌起一股同情心。她分析了张女士提供的证据,发现李某有暴力前科,多次殴打张女士且对小孩有过肢体威胁伤害,在此情况下,孩子有重大人身安全风险,保证孩子安全是当务之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强制报告等法律规定,潘柳立即带着张女士到派出所报案,请求派出所出面干预。

警方查明,李某在家中藏有管制器具,通过微信、电话多次威胁他人及小孩生命安全,监控也记录了其对张女士殴打行为。警方立即拘传控制了李某,在妇联的协助下,报案当天成功将小孩带出交给张女士。李某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但不承认自己真的会伤害小孩。考虑李某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派出所对其下发《家庭暴力告诫书》:告诫其立即停止不法行为,严禁对家庭成员再次实施暴力行为。

为帮助化解双方矛盾,第二天,由法院、派出所、律师共同就两人夫妻关系及孩子抚养问题联合开展协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方案,两人通过法院调解方式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张女士,张女士也同意了李某要求的定时探望权。最终,该案顺利结案,张女士带着孩子过了一个安心的端午节。

潘柳说,在办理的大量婚姻案件中,家庭暴力并不罕见,往往与人们的法治观念有关,“家丑不可外扬”“清官难断家务事”“床头打架床尾和”“自己的孩子别人管不着”等观念使施暴方和受害方都深陷其中,须知国家明文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利,家庭亦不是法外之地,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从尊重家人的权益开始。


自我权利意识才能赢得尊重


潘柳现在是10岁孩子的妈妈,只要有小朋友参加的普法活动她就会带自己的孩子一起去,让孩子得到教育。由于工作忙,在女儿面前有时也难免冲动。有一次,女儿对她说:“妈妈,你这是虐待,我翻看了刑法,你违反了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这件事让潘柳很受启发。

此后,潘柳在给孩子们讲“抵制校园欺凌”时,就反复强调一句话:“你不能接触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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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柳说,孩子的权利意识是模糊的,不清楚自己身体、财产的权利边界在哪里。权利意识的规范启蒙很重要,必须让孩子明确正确和错误的界限,知道该站在哪一方。一方面,只有意识到权利在哪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才能够自觉地保护自己,避免受到伤害。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往往是逐步发展的,如果一点点的越线没有意识到,就会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而青少年犯罪的代价很大,往往影响一生。

从业12年来,潘柳始终坚持运用法治力量投身公益事业。从社会团体公益讲师到市关工委宣讲团成员,她一直在坚持开展法治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教育基地活动。她与热心未成年人公益教育的伙伴们一起,精心打磨适合不同年龄段孩子的“抵制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普法模拟法庭”等课程,组织、参与公益普法课程100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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